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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莲芯作为普通食品原料问题的复函
关于莲芯及莲子芯精华作为普通食品原料问题的复函 卫办监督函[2008 ]858号 质检总局办公厅: 你厅《关于莲芯、莲子芯精华能否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的函》(质检办食监函[2008 ]662 号) 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莲芯含有多种生物活性物质,在我国缺乏单独作为食品原料的食用历史和食用安全证明。莲芯提取物成分不清,应按《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对其安全性等资料进行综合评价后方可确定。婴幼儿食品中添加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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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月饼标签问题的复函
卫生部监督局关于月饼标签问题的复函 卫监督食便函[2012]298号 中国商业联合会: 你协会《关于月饼销售包装标签标示问题的咨询函》(中商联函〔2012〕109号)收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根据《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示,其中的独立包装可以不标注该标准规定的强制性标示内容。 专此函复。 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 2012年6月6日 卫生部关于花生油有关问题的批复 卫监督函〔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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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芝和紫芝能否作为普通食品?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灵芝(赤芝)和紫芝有关问题的复函 国卫办食品函〔2014〕450号 海南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将灵芝(赤芝)和紫芝划入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或者调整为普通食品的请示》(琼卫法规〔2013〕34号)收悉。经研究, 现答复如下: 灵芝(赤芝)和紫芝均是传统中药材,作为普通食品管理尚无足够的安全性评估等科学依据。因此,灵芝(赤芝)和紫芝暂不宜作为普通食品。 专此函复。 国家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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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中使用菌种标签标示有关问题的复函
关于重复使用玻璃瓶包装食品的营养标签标示问题的复函 卫办监督函〔2013〕397号 中国饮料工业协会: 你协会《关于建议对重复使用玻璃瓶包装的饮料产品豁免标示食品营养标签的函》(中饮协〔2013〕34号)收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对于重复使用玻璃瓶包装的食品,如无法在瓶身印刷信息,可按照《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第7条款包装总表面积小于100cm2或最大表面面积小于20cm2的食品执行,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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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有关问题的复函
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关于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有关问题回复的函 食药监科便函〔2014〕90号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关于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卫食品标便函〔2014〕208号)转发你局,供工作中参考。 附件: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关于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有关问题的复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科技和标准司 2014年10月21日 附件 国家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