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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前期法律实务小结(封存和复印病历指南)

来源:互联网 作者:企业法律顾问 时间:2020-03-27

 

  医疗纠纷咨询

  (一) 要准备的材料

  1.门诊和住院病历资料复印件

  2.住院病历资料复印件

  3.医院给患方的书面答复

  4.司法鉴定意见书复印件

  5.法院判决书复印件

  6.医患双方协调文件

  7.医疗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等票据的复印件

  8.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提供的越多,得到的回复就越准确,所有的咨询都是建立在相关资料的基础之上的。

  (二)患方书面陈述

  1、患方所经历的诊疗经过;

  2、患方对医院的不满之处;

  3、患方认为医院的过错在哪里;

  4、患方认为医院该承担多大的责任,是轻微、次要、主要、还是全部,其理由是什么;

  5、患方请律师想实现什么样的目的;

  6、患方的期望赔偿额是多少。

  以上内容只要如实、客观、详细就可以了,关于过错、目的、期望值,不要求像专业人士那样思考,只要将内心的想法写出来就可以了。

  (三)书面陈述的重要性

  1.人对语言的遗忘速度是非常快的,律师也是凡人,过两天,律师可能已经遗忘了您口述内容的80%;

  2.在书写陈述的过程中,书写这一行为,能帮助患方回忆起很多细节,这是口述没有办法实现的,而往往很多细节,对于律师办案,是非常有帮助的;

  3.书面材料一旦形成,律师可以在不同的时间点来回阅读,对于律师办好这个案子,是帮助非常大的,律师办好了案子,受益的最终是书面材料的提交人;

  4.书面的材料,体现出的是一个严谨的态度;

  5.书面的材料,是对接司法程序的唯一通道(法院、司法鉴定中心的任何一个环节,都是需要书面材料的)

  (四)如何准备门诊病历资料复印件

  1、纸质的门诊病历资料

  将手上所有与本案有关的门诊病历资料,先按照时间顺序、医院类别清理好,再复印一套,复印件交给我们,原件请自行妥善保管;

  2、影像学底片

  影像学底片无法复印,请在第一次到我们办公室时,携带影像学底片,我们在办公室的医用阅片机上拍照,我们拍照后,影像学底片请带回并妥善保管。(我们在任何时候都不收患方的原件)

  (五)如何准备住院病历资料复印件

  住院病历资料由医院保管,患方只能复印,不能借出。住院病历资料复印件由医院加盖复印属实的公章后,效力等同于医院保管的住院病历原件,请妥善保管。

  请将上述加盖公章的住院病历资料的复印件再复印一套,上述加盖公章的住院病历资料的复印件请妥善保管。(如何复印医院的住院病历,后文会提到)

  (六)向医院索要书面答复

  医患双方对于同一事件存在不同的看法,协商不成,是非常常见的事情,如果医患双方协商不成,请一定向医院索要书面答复,医院书面的答复,基本上就是医院在鉴定中心、法院的答辩意见,早一点拿到,对于我们提前准备这个案子,是非常有帮助的。

  

  封存病历指南

  (一)要尽早封存病历

  医疗纠纷发生时,医患双方尽早封存病历资料,尽可能减少患方对医方病历真实性的怀疑,这是和谐、理性解决医疗纠纷的前提条件之一。

  对于患方来说,患方往往由于没有尽早请求封存病历,容易对于病历资料真实性产生怀疑,而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患方对于医院病历资料真实性的质疑将使得医疗过错鉴定无法进行,而患方对于医院病历资料真实性的质疑往往只是怀疑,这让法庭审理陷于僵局。

  对于医方来说,我在给医院做法律风险培训的时候,经常会说一些切身的体会,一部分患者找律师咨询的原因,竟然是患方觉得医院对于他们要求复印病历、封存病历的要求没有及时满足,他们觉得医院可能出了过错,在回避,在改病历。加上患者的疗效没有达到预期,更加重了他们的怀疑,他们想请律师看一下医院是不是真的有过错,而恰恰有一部分案子还真的找到了问题,医院败诉赔钱。

  所以,我经常建议医生,如果患方请求封存病历,其实已经说明患方对医方的信任已经处于破碎的边缘,这个时候,最重要的事情是重建之前那一份生命、健康托付的信任,耐心解释疗效无法达到预期的原因、积极做好下一阶段的治疗方案,设身处地为患者考虑一些事情,包括坦荡、积极配合患方复印病历、封存病历的请求,真心相对,冰释前嫌。

  其实,绝大部分中国老百姓都不愿意打官司。

  (二)封存病历资料是患方的权利

  封存病历资料的法律依据:2002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2013年《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依法需要封存病历时,应当在医疗机构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对病历共同进行确认,签封病历复制件。

  2010年《侵权责任法》实施后,法院在举证责任、审判思路、鉴定类型、鉴定机构、赔偿项目、赔偿标准等多方面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上述方面的规定已经不再适用。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并没有废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关于医疗纠纷发生后的复印病历、封存病历、尸体解剖等纠纷处理方面的规定依然有效。

  (三)封存病历的时间

  2013年《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规定:

  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负责封存病历复制件的保管。

  第二十六条:封存后病历的原件可以继续记录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病历尚未完成,需要封存病历时,可以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封存,当医师按照规定完成病历后,再对新完成部分进行封存。

  可见,封存的病历资料是复印件,不是原件。很多情况下,医疗纠纷发生时患者尚在住院治疗过程中,患方提出封存病历时,可封存已经写好的病历资料复印件。患方可对后续完成的病历资料复印件要求第二次封存。

  (四)谁才能封存病历

  2013年《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规定:

  第二十四条:依法需要封存病历时,应当在医疗机构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对病历共同进行确认,签封病历复制件。

  可见,患者本人行动不便,可以签署委托书,委托亲戚、朋友、律师作为代理人,启动病历封存程序。

  患者神智不清,无法启动病历封存程序,也无法委托代理人,这种情况下,患者的直系亲属作为患者的监护人,可以启动病历封存程序,也可以委托亲戚、朋友、律师作为代理人,启动病历封存程序。

  患者死亡,患者的直系亲属是启动病历封存程序的当然人选,也可以委托亲戚、朋友、律师作为代理人,启动病历封存程序。

  (五)封存病历的步骤

  提出封存要求:到医院医务处(或者医疗安全办)提出封存病历的要求,一般情况下,医方都会积极配合。如果遭拒,可向该院所在地区的卫生局医政处(科)举报,要求卫生行政机关督促医院履行义务。

  医患双方在场复印病历:医务处(或者医疗安全办)将病历原件调来后,由于病历资料内容多,专业性强,患方无需看明白,只需在场见证医方复印病历资料的过程即可。

  封存复印件:医务处(或者医疗安全办)将病历资料放入档案袋内,档案袋开口处用白纸、胶水粘贴好,医患双方在白纸与档案袋交接处签字、盖章、按手印,并注明封存日期。

  保管和拍照:上述病历资料封存件由医方保管,患方对封存件外壳拍照后即可离开。

  (六)封存病历不影响患者的继续治疗

  2013年《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规定:

  第二十六条:病历尚未完成,需要封存病历时,可以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封存,当医师按照规定完成病历后,再对新完成部分进行封存。

  可见,医患双方封存的是复印件,不是原件,不会影响医生对于过往病历资料的回顾,也不会影响医生对于后续病历资料的书写,所以封存病历不会影响患者的继续治疗。

  

  复印病历指南

  (一)去相关科室复印病历

  病历资料是医师记录的医疗过程,是医师对诊疗经过、病情发展、所采取医疗措施的记录。病历资料是律师帮你们维权的重要信息来源。

  患者尚在医院住院治疗过程中时到所在科室复印病历。如果患者已经出院,则到医院的病案科(有的医院称为:病案室、档案室)

  复印病历是法律、国家赋予患方的绝对权力,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法律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一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制或者查阅病历资料的申请,并依规定提供病历复制或者查阅服务: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二) 医院不给复印病历时

  患者住院过程中,可向病房主管医师或护士礼貌提出复印病历的要求,如果被拒绝,将上面的的两个法律规定给医院看,告诉他们,我们患者是懂法的,不要蒙我们,一般能立刻解决。如果还不行,打当地卫生局医政科的电话投诉(114查询)。

  (三) 复印病历的范围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制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医嘱单、住院志(入院记录)、手术同意书(或平产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记录、手术记录(平产出生的没有手术记录,复印:分娩记录、产程图、新生儿出生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理报告、检验报告等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病历资料。”

  (四)复印病历可以本人或者委托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进行审核。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最后,根据法律规定,医院应当保留病历资料30年,在30年之内,你都可以复印病历资料。如果医院以时间太久为理由推脱说找不到病历,要求医院出一个说明。

  (以上内容,部分整理自协雅律所公众号,从医方角度删除和加减了部分内容,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